知识经济时代的文化创意与文艺理论创新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已成为这一时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而如何通过文化创意与文艺理论创新,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则是时代对人文社科研究与文艺审美生产提出的迫切任务。 众所周知,20世纪中期后,在经济全球化与文化软实力竞争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在欧美等国家蓬勃发展,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发达国家半个多世纪的实践经验表明,作为文化、科技和经济融合发展的产物,文化创意产业凭借其创新性、高科技、高增值以及深厚的文化内涵,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所谓文化创意,按学界较通行的看法,是指“以知识为元素,融合多元文化,整合相关学科,利用不同载体而构建的再造与创新的文化现象”[1],其核心是独特的文化观念、价值及审美意识的生成与传播,以创造出具有艺术含量和显著标识性的作品、品牌、模式、景观,为产品和服务注入新的文化元素,从而提高产品与服务的文化内涵与审美品位。文化创意的重要,不仅从本质规定方面表明它是一种基于文化的创意活动,是对文化资源的创造性开发和利用,代表了知识经济时代具有普遍社会内涵的新的知识生产方式。而且,文化创意与当代产业发展的紧密融合,极大推动了创意经济的发展,也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凸显了文化创意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强大竞争力与影响力。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文化创意已经成为文化产品和服务拥有竞争力的关键。随着时间的推移,创意、创新观念正在渗透于更加广泛的经济与社会生产领域。正如经济学家罗默(P.Romer)所言: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机会,所以新创意才是推动国家经济成长的原动力[2]。 另一方面,从审美的角度看,文化创意作为一种创造性活动,本身就是作为“思”的哲学与作为“诗”的艺术的高度融合。学界之所以把文化创意产业称之为“审美经济”、“体验经济”、“符号经济”与“梦想产业”等[3],其原因在于,创意不仅依赖于哲学之思所达到的观念与思想生产的深度,也依赖审美与艺术之“诗”所达到的想象与形式创造的高度。文化创意的实现虽然需要若干元素与传播媒介及艺术设计的融合,而最重要的却是它与审美及艺术生产本性的内在关联,具体来说,文化创意与审美及文艺理论的关联性有如下方面:首先,文化内涵是创意的基础。创意依赖历史、民族及地域独特的文化积淀与氛围,文化传承和人文思想为文化创意及产业的形成奠定重要基础,其中优秀文艺作品的生产与传承则为文化创意提供丰富而鲜活的符号基础。比如作为创意影视的《阿凡达》、《大长今》和作为创意演艺的《印象刘三姐》等,它们所获得的成功,均源于对优秀艺术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与深入发掘。其次,观念生成是创意的核心。文化创意的实质是富有预见性的独特观念、思想及价值的凝炼与生成,精神观念的创造往往需要理论与价值的支撑,它成为反映社会存在状貌的高度概括,文化生产与艺术创造永远需要好的创意思路,这是构成文艺作品精典性与传承性的必要条件。如美国好莱坞电影、韩剧、日本动画、德国设计及意大利时尚等,这些文化产品审美性的形成与在全球文化中的广泛传播,正在于各自独特审美观念的创造与生成,其符号创造充分显示了不同民族的审美习性与文化风格。在一定意义上,文化创意表现为人的一种创造性思维能力。再次,跨界融合是创意的路径。所谓跨界融合是指文化创意对既有文化成果的吸收与借签,它突出表现在对科技、艺术、设计、经济等形态的高度依赖。后工业时代的特点是科技与审美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审美观念在积极主导着消费市场、品牌生产、大众生活及艺术新类型的形成,而数字、网络、多媒体、信息技术则成为影视制作、动漫设计、广告创意及媒体传播等这些重要文化创意形态存身立命的根本。可见,科技的力量与审美的动因已成为当今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文化创意的提升与深化,需要凝结更丰富的多元文化智慧。最后,形式构建是创意的标志。形式构建包含形象塑造、品牌设计与审美符号的创造等,是指创意观念与思想最终转化为文化标识、符号及形态的创造性过程,这种结果的实现既关联文化文本结构形成的审美规律,也涉及艺术解释学原则,成为一种新的审美诠释对象。由此可见,文化创意之实质其实就是美学与艺术创造特性的深刻体现,文化创意可谓审美文化之创造,它是知识经济时代美学与文艺理论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 由此看来,文化创意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文明社会的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媒介、工艺等都深深打上了文化创意的烙印。作为人类理性智慧与艺术想象的结晶,它关系着民族精神的传承与发展,关联着文化的现代化与软实力的提升,与一个民族的哲学思想、理论观念、审美意识及艺术思维和创造力的水平息息相关。而面对民族文化复兴的崇高历史使命,如何通过知识生产的创新,促进文化创意发展,推动社会与文明的进步,这是美学、文艺理论等人文学科需深入思考并致力于解决的迫切问题。我们的基本理解是,在当前文艺理论和美学生产过度迷恋观念移植、跨时空拼凑、概念游戏之风盛行、理论研究脱离文化与文艺实际、知识论倾向突出、并不同程度产生意义危机的状态下,有必要重申文艺理论的价值取向。作为一种具有人文与审美属性的理论学科,文艺理论的生产不仅依赖人类普遍的哲学观念、审美精神及艺术意识,也依赖人类鲜活的审美实践及文学艺术的现实经验。迄今为止,无论人们以何种观念来理解文学理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文艺理论既是一种研究与阐释文学现象的自主性理论,又是一种广延性极强的人文性学科;它既植根于广泛的文化结构之中,关联人类的思想与文化精神,有普遍的文化品格与人文属性,又依存特定的文学经验与美感形式,关联着文学的情感、心智和形象,有特殊的文学性内涵与审美的规定。文学存在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决定了文艺理论的价值不只是对文学现象的认识与描述,其知识生产的重心也不仅仅停留在关于理论体系的逻辑推演上,而应当深刻体现人文阐释的价值立场和思想意向,关注和把握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揭示文学艺术现象所承载的文化含量与意义深度。所以,探寻文化资源与文学世界中富于生成性的文化精神与价值,解析与发掘其中所蕴涵的丰富文化信息含量,创造与建构有利于当代人生存的文化智慧和文明因子,便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文化创意与文艺理论创新应承担的基本任务。 在当前我国政府与全社会高度重视与积极推动文化创意,大力提升文化软实力与知识创新水平的大背景下,文学理论要适应当代社会的变化与新的发展,归根结底应从根本上解决知识生产价值取向。文学理论的知识生产不仅应更多地接 “文化地气”,即面向社会公共文化领域,发挥文化建构功能,传播主流文化价值,在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应更深的接“文学地气”,即面向文学生产的实际经验与社会审美实践,推动文学创造真实塑造美的民族形象,讲述生动的中国故事,传播真善美的民族文化价值。伊格尔顿曾讲过,理论“提供的不是一套解法方案,而是进一步思索的前景”。文学理论作为思考和研究审美与艺术实践的学科,其生产与阐释的过程足以启迪个体的灵性、理智、情感与想象力,生成新的观念与思想,诸多要素的完善也是践行文化创意与文艺理论创新的基本条件。还是拉尔夫·科恩讲得好,文学理论应当成为一种阐释的指南,贯通的源泉,分析的基础,以便发现和开拓出生活与意义的某种可能性空间,这正是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发展对文化创意与文学理创新所期待的。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已成为这一时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而如何通过文化创意与文艺理论创新,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则是时代对人文社科研究与文艺审美生产提出的迫切任务。 众所周知,20世纪中期后,在经济全球化与文化软实力竞争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在欧美等国家蓬勃发展,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发达国家半个多世纪的实践经验表明,作为文化、科技和经济融合发展的产物,文化创意产业凭借其创新性、高科技、高增值以及深厚的文化内涵,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所谓文化创意,按学界较通行的看法,是指“以知识为元素,融合多元文化,整合相关学科,利用不同载体而构建的再造与创新的文化现象”[1],其核心是独特的文化观念、价值及审美意识的生成与传播,以创造出具有艺术含量和显著标识性的作品、品牌、模式、景观,为产品和服务注入新的文化元素,从而提高产品与服务的文化内涵与审美品位。文化创意的重要,不仅从本质规定方面表明它是一种基于文化的创意活动,是对文化资源的创造性开发和利用,代表了知识经济时代具有普遍社会内涵的新的知识生产方式。而且,文化创意与当代产业发展的紧密融合,极大推动了创意经济的发展,也创造了可观的社会财富,凸显了文化创意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强大竞争力与影响力。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文化创意已经成为文化产品和服务拥有竞争力的关键。随着时间的推移,创意、创新观念正在渗透于更加广泛的经济与社会生产领域。正如经济学家罗默(P.Romer)所言:创意会衍生出无穷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富创造的机会,所以新创意才是推动国家经济成长的原动力[2]。 另一方面,从审美的角度看,文化创意作为一种创造性活动,本身就是作为“思”的哲学与作为“诗”的艺术的高度融合。学界之所以把文化创意产业称之为“审美经济”、“体验经济”、“符号经济”与“梦想产业”等[3],其原因在于,创意不仅依赖于哲学之思所达到的观念与思想生产的深度,也依赖审美与艺术之“诗”所达到的想象与形式创造的高度。文化创意的实现虽然需要若干元素与传播媒介及艺术设计的融合,而最重要的却是它与审美及艺术生产本性的内在关联,具体来说,文化创意与审美及文艺理论的关联性有如下方面:首先,文化内涵是创意的基础。创意依赖历史、民族及地域独特的文化积淀与氛围,文化传承和人文思想为文化创意及产业的形成奠定重要基础,其中优秀文艺作品的生产与传承则为文化创意提供丰富而鲜活的符号基础。比如作为创意影视的《阿凡达》、《大长今》和作为创意演艺的《印象刘三姐》等,它们所获得的成功,均源于对优秀艺术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与深入发掘。其次,观念生成是创意的核心。文化创意的实质是富有预见性的独特观念、思想及价值的凝炼与生成,精神观念的创造往往需要理论与价值的支撑,它成为反映社会存在状貌的高度概括,文化生产与艺术创造永远需要好的创意思路,这是构成文艺作品精典性与传承性的必要条件。如美国好莱坞电影、韩剧、日本动画、德国设计及意大利时尚等,这些文化产品审美性的形成与在全球文化中的广泛传播,正在于各自独特审美观念的创造与生成,其符号创造充分显示了不同民族的审美习性与文化风格。在一定意义上,文化创意表现为人的一种创造性思维能力。再次,跨界融合是创意的路径。所谓跨界融合是指文化创意对既有文化成果的吸收与借签,它突出表现在对科技、艺术、设计、经济等形态的高度依赖。后工业时代的特点是科技与审美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审美观念在积极主导着消费市场、品牌生产、大众生活及艺术新类型的形成,而数字、网络、多媒体、信息技术则成为影视制作、动漫设计、广告创意及媒体传播等这些重要文化创意形态存身立命的根本。可见,科技的力量与审美的动因已成为当今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文化创意的提升与深化,需要凝结更丰富的多元文化智慧。最后,形式构建是创意的标志。形式构建包含形象塑造、品牌设计与审美符号的创造等,是指创意观念与思想最终转化为文化标识、符号及形态的创造性过程,这种结果的实现既关联文化文本结构形成的审美规律,也涉及艺术解释学原则,成为一种新的审美诠释对象。由此可见,文化创意之实质其实就是美学与艺术创造特性的深刻体现,文化创意可谓审美文化之创造,它是知识经济时代美学与文艺理论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 由此看来,文化创意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文明社会的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媒介、工艺等都深深打上了文化创意的烙印。作为人类理性智慧与艺术想象的结晶,它关系着民族精神的传承与发展,关联着文化的现代化与软实力的提升,与一个民族的哲学思想、理论观念、审美意识及艺术思维和创造力的水平息息相关。而面对民族文化复兴的崇高历史使命,如何通过知识生产的创新,促进文化创意发展,推动社会与文明的进步,这是美学、文艺理论等人文学科需深入思考并致力于解决的迫切问题。我们的基本理解是,在当前文艺理论和美学生产过度迷恋观念移植、跨时空拼凑、概念游戏之风盛行、理论研究脱离文化与文艺实际、知识论倾向突出、并不同程度产生意义危机的状态下,有必要重申文艺理论的价值取向。作为一种具有人文与审美属性的理论学科,文艺理论的生产不仅依赖人类普遍的哲学观念、审美精神及艺术意识,也依赖人类鲜活的审美实践及文学艺术的现实经验。迄今为止,无论人们以何种观念来理解文学理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文艺理论既是一种研究与阐释文学现象的自主性理论,又是一种广延性极强的人文性学科;它既植根于广泛的文化结构之中,关联人类的思想与文化精神,有普遍的文化品格与人文属性,又依存特定的文学经验与美感形式,关联着文学的情感、心智和形象,有特殊的文学性内涵与审美的规定。文学存在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决定了文艺理论的价值不只是对文学现象的认识与描述,其知识生产的重心也不仅仅停留在关于理论体系的逻辑推演上,而应当深刻体现人文阐释的价值立场和思想意向,关注和把握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揭示文学艺术现象所承载的文化含量与意义深度。所以,探寻文化资源与文学世界中富于生成性的文化精神与价值,解析与发掘其中所蕴涵的丰富文化信息含量,创造与建构有利于当代人生存的文化智慧和文明因子,便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文化创意与文艺理论创新应承担的基本任务。 在当前我国政府与全社会高度重视与积极推动文化创意,大力提升文化软实力与知识创新水平的大背景下,文学理论要适应当代社会的变化与新的发展,归根结底应从根本上解决知识生产价值取向。文学理论的知识生产不仅应更多地接 “文化地气”,即面向社会公共文化领域,发挥文化建构功能,传播主流文化价值,在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应更深的接“文学地气”,即面向文学生产的实际经验与社会审美实践,推动文学创造真实塑造美的民族形象,讲述生动的中国故事,传播真善美的民族文化价值。伊格尔顿曾讲过,理论“提供的不是一套解法方案,而是进一步思索的前景”。文学理论作为思考和研究审美与艺术实践的学科,其生产与阐释的过程足以启迪个体的灵性、理智、情感与想象力,生成新的观念与思想,诸多要素的完善也是践行文化创意与文艺理论创新的基本条件。还是拉尔夫·科恩讲得好,文学理论应当成为一种阐释的指南,贯通的源泉,分析的基础,以便发现和开拓出生活与意义的某种可能性空间,这正是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发展对文化创意与文学理创新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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