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批评的几点思考写在
学术论争是学术活跃、学术民主的表象,是学术进步的阶梯。论争始于质疑和诘难,始于对既有学术成果的重审及对其存在问题的发现与探究,显然,这是学术研究得以推进的必要路径。那么,为什么说写在学术论争之“后”呢?“后”字有两个向度的含义,一是时间、次序上的后,比如一场学术论争偃旗息鼓之后;一是空间上的后,是指观察者站在论争现场之后,与其保持一定距离,这样会有一个较为平静的心态。这里的论争之“后”是指后者。近年来,我国文艺理论界展开了两次比较集中的论争。一次围绕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展开,一次围绕“实践存在论”美学观展开。“审美意识形态”论论争始于2005年下半年,余波延宕至今;“实践存在论”美学观的论争始于2009年年中,当前讨论正日益深入。这两次论争凸显出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批评在我国的当下特点和境遇,准确把握、深入认识、勇于面对这些特点和境遇,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代开拓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开展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将奠定一个重新出发的基础,这是这两次论争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一、马克思文本诠释的多向度趋势
上世纪初以来,在西方国家,对马克思文本的多向度诠释一直是马克思研究的常态。但在我国学术界,尤其是文艺理论界,马克思文本诠释的多向度趋势成为一个明确的指标还是近年来的事情。一个表象是我们对待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的转变:开始大家主流的声音多是“西马非马”,少有可取之处;后来是“西马”虽“非马”,但却多有可取、可资借鉴之处;最后发展到“西马”才是“马”,才是创新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正途。这直接导致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与西方一些理论主张,尤其是后现代主义理论主张“接轨”。比如在最近的理论论争中,“实践存在论”美学就表现出了这样的特征。还有一个表象是形式主义地或实用主义地去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相关命题,即有的学者在论著中采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使用的概念,但在对此概念的具体阐释上却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方法和价值观取向,概念在这样的文本中成为形式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存在。在这方面,一些学者的“审美意识形态”观就是一例。
我国文论界近来展开的这两次学术论争都带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即论争双方大都把“自己的主张符合马克思主义,而反方观点背离马克思主义”作为论争的重要聚焦点。他们都称自己的主张才是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符合经典作家文本原旨的。这一令人玩味的现象生动地表明了一个时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在文艺理论界的处境,即在包括文艺学学科在内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对马克思主义相关概念的理解和阐释日益多元了。比如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本体论观点、意识形态观点等都有着比较错综的分歧:有学者认为“实践涵盖着人的整个社会生活”,包括单纯的意识活动甚至无意识活动;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整个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并非所有生活都是实践的”,那些脱离了社会实际的“抽象的思维”以及虚妄的感觉和无意识等所谓“纯粹个体性的冲动”,都不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的内容。对于马克思的“本体论”,有学者主张“实践本体论”,有的主张“物质本体论”,有的主张“辩证唯物主义本体论”。如何看待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在不同学者那里,见解大有不同,甚至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也有很大差异。有学者把它理解成一个整一的概念,即对ideology的汉译;有的则是从汉语词组的意义上理解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看作“意识”与“形态”的组合,把意识形态理解为“意识的形态”,把“审美意识形态”理解为“审美意识的形态”。而这样有着明显分歧的观点,却都自称是合乎经典文本原旨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在论争中已经有学者指责其他学者在制造“两个马克思”;也有学者指出,有的观点是在制造“两个马克思主义”,其实,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实际研究状况看,这已不是“两个马克思”或“两个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了,而是“多个马克思”、“多个马克思主义”了。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上,多向度诠释马克思的发展趋势已相当明晰。在我看来,马克思诠释的多向度处境在学术研究范围内可能是个好事情,如果把握好尺度的话,它或许可以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走向纵深,可以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不同学派的形成,经过一个阶段的讨论争鸣之后,再找到大家一致认同的马克思。那么这个新的一致认同的马克思就是一个更高的、更丰富的马克思了。当然,马克思诠释的多向度处境也要求我们对之加以引导,对那些名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严重偏离或背离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或阐释倾向加以明辨,揭示其虚假性和非科学性,使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能够走在科学或比较科学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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