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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理论与批评

文学的尊严

前两期讨论的文学是否已死的问题,文学是否病了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其实都涉及到文学的尊严。

如何理解文学的尊严显然首先与如何理解“文学”有关。在2019年第12期的《美文》杂志上,我曾撰文简略考证过“文学”一词的来源,这里不再赘述。过去我们学习文学理论,往往是要与艺术并提的,所以有“文艺理论”之说,在学科上也有“文艺学”之说。而实际上,这里的“文艺理论”和“文艺学”涉及的其他艺术门类并不多,同时也不可能囊括所有艺术门类,并被其他各艺术门类的艺术家和艺术理论工作者所接受和认同,因为每个艺术门类也有其各自的独特性。比如,音乐艺术有“音乐理论”,绘画艺术有“绘画理论”,舞蹈艺术有“舞蹈理论”,雕塑艺术有“雕塑理论”,等等。

既然如此,为什么叫“文艺理论”和“文艺学”呢?我个人的理解是:“文艺理论”指的是“文学作为一门艺术的理论”,而“文艺学”则是“文学作为艺术的研究”或“文学作为艺术的学术和学问”,即把文学视为语言艺术或文字艺术。当然,后来就有学者直接称“文学理论”取代“文艺理论”,而因为“文学学”不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则很少有人使用。

那么,文学作为一个艺术门类,它与其他艺术门类,如音乐、绘画、舞蹈、雕塑等的共同性在哪里呢?也就是,文学何以能被称为“艺术”呢?我个人认为,其根本共性就是都涉及审美,即,审美特性是所有这些艺术门类的共性。因此,胡经之教授提出“文艺美学”的概念。而文艺美学与哲学美学的主要区分,也在于文艺美学不以探讨美的本质为旨归,而是着眼于审美和美感的研究。当然,由于胡经之教授主要从事的也是文学美学研究,所以,他提出的“文艺美学”概念,我仍理解为“文学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

其实,文学也好、哲学也好、美学也好,统统都是西方的话语系统。这里,我想再次引用司马光所言 “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来用中国的话语系统说明“文学美学”:中国的诗,即文学,我在《何以美文?》中曾说明;中国的诗学,即指中国的古典文论,其实就是“文学美学”或“文艺美学”。

文学的尊严,就在于保持文学的审美和美感特征。而我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与纪念今年1月12日英国保守主义思想家罗杰·斯克鲁顿(Roger Scruton)的去世有关的。

在当今,成为一个激进的自由主义左翼分子,常常会受到大量社会群体或公众的欢迎,这一点东方和西方几乎毫无二致,而全面坚持自己的保守主义右翼观念,却常常难上加难,甚至陷入困境,而罗杰·斯克鲁顿就是后者。罗杰·斯克鲁顿政治上的保守主义观念在英国和欧洲受关注较多,受批评和攻击也较多,而实际上他之所以能坚守阵地并从容不迫地进行反击,则来自于其哲学、美学上的深厚功力。罗杰·斯克鲁顿虽没有专门的类似《文艺美学》的著作,但从其《建筑美学》和一些关于文学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对古典主义和文学艺术尊严的极力维护。比如,他在评价曾被很多人追崇的萨特时曾说:“我非常钦佩他的才华,羡慕他有一种既严谨论证又充满想象的文笔,将哲学、小说、随笔融合起来的能力。但我感到纳闷,他惊人的文学才能对像我这样的人是否也能掌握,我的信念与萨特正好相反,我相信生活不是关于自己而是关于他人的。”而在批评萨特的激进自由和波伏娃的激进女权主义时,他还说,“从根本上看,他们的哲学是一种拒绝……拒绝受到社会秩序赖以存在的牺牲的束缚。他们生活在自尊的世界里,却没有做任何事来赢得这种自尊,于是假定了所谓‘真实性’理由……这样他们就能轻快地在花丛中飞翔,享受那怡人的自由,这是他们蔑视的人所无缘享受的自由,虽然正是这些人才让他们的自由成为现实。”

前两期讨论的文学是否已死的问题,文学是否病了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其实都涉及到文学的尊严。如何理解文学的尊严显然首先与如何理解“文学”有关。在2019年第12期的《美文》杂志上,我曾撰文简略考证过“文学”一词的来源,这里不再赘述。过去我们学习文学理论,往往是要与艺术并提的,所以有“文艺理论”之说,在学科上也有“文艺学”之说。而实际上,这里的“文艺理论”和“文艺学”涉及的其他艺术门类并不多,同时也不可能囊括所有艺术门类,并被其他各艺术门类的艺术家和艺术理论工作者所接受和认同,因为每个艺术门类也有其各自的独特性。比如,音乐艺术有“音乐理论”,绘画艺术有“绘画理论”,舞蹈艺术有“舞蹈理论”,雕塑艺术有“雕塑理论”,等等。既然如此,为什么叫“文艺理论”和“文艺学”呢?我个人的理解是:“文艺理论”指的是“文学作为一门艺术的理论”,而“文艺学”则是“文学作为艺术的研究”或“文学作为艺术的学术和学问”,即把文学视为语言艺术或文字艺术。当然,后来就有学者直接称“文学理论”取代“文艺理论”,而因为“文学学”不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则很少有人使用。那么,文学作为一个艺术门类,它与其他艺术门类,如音乐、绘画、舞蹈、雕塑等的共同性在哪里呢?也就是,文学何以能被称为“艺术”呢?我个人认为,其根本共性就是都涉及审美,即,审美特性是所有这些艺术门类的共性。因此,胡经之教授提出“文艺美学”的概念。而文艺美学与哲学美学的主要区分,也在于文艺美学不以探讨美的本质为旨归,而是着眼于审美和美感的研究。当然,由于胡经之教授主要从事的也是文学美学研究,所以,他提出的“文艺美学”概念,我仍理解为“文学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其实,文学也好、哲学也好、美学也好,统统都是西方的话语系统。这里,我想再次引用司马光所言 “言之美者为文,文之美者为诗”,来用中国的话语系统说明“文学美学”:中国的诗,即文学,我在《何以美文?》中曾说明;中国的诗学,即指中国的古典文论,其实就是“文学美学”或“文艺美学”。文学的尊严,就在于保持文学的审美和美感特征。而我之所以想到这个话题,是与纪念今年1月12日英国保守主义思想家罗杰·斯克鲁顿(Roger Scruton)的去世有关的。在当今,成为一个激进的自由主义左翼分子,常常会受到大量社会群体或公众的欢迎,这一点东方和西方几乎毫无二致,而全面坚持自己的保守主义右翼观念,却常常难上加难,甚至陷入困境,而罗杰·斯克鲁顿就是后者。罗杰·斯克鲁顿政治上的保守主义观念在英国和欧洲受关注较多,受批评和攻击也较多,而实际上他之所以能坚守阵地并从容不迫地进行反击,则来自于其哲学、美学上的深厚功力。罗杰·斯克鲁顿虽没有专门的类似《文艺美学》的著作,但从其《建筑美学》和一些关于文学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对古典主义和文学艺术尊严的极力维护。比如,他在评价曾被很多人追崇的萨特时曾说:“我非常钦佩他的才华,羡慕他有一种既严谨论证又充满想象的文笔,将哲学、小说、随笔融合起来的能力。但我感到纳闷,他惊人的文学才能对像我这样的人是否也能掌握,我的信念与萨特正好相反,我相信生活不是关于自己而是关于他人的。”而在批评萨特的激进自由和波伏娃的激进女权主义时,他还说,“从根本上看,他们的哲学是一种拒绝……拒绝受到社会秩序赖以存在的牺牲的束缚。他们生活在自尊的世界里,却没有做任何事来赢得这种自尊,于是假定了所谓‘真实性’理由……这样他们就能轻快地在花丛中飞翔,享受那怡人的自由,这是他们蔑视的人所无缘享受的自由,虽然正是这些人才让他们的自由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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